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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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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后三十日内,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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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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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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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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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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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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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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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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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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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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