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立秋路东、秋阳街南和秋果路东、秋阳街南、秋艳路西、云霞路北范围内,涉及二七区侯寨街道侯寨社区、金水源街道张李垌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社会停车场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侯寨街道办事处和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7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