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二七区侯寨街道办事处侯寨社区,立秋路东、秋阳街南范围内,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总面积0.438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4383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二)征地补偿费用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对象为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社保费用足额划入财政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