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郑平路东、若水路南范围内,涉及二七区人和路街道办事处贾砦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郑平路消防站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和路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5日。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