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有关规定,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征地位于立秋路西、云霞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本次征收二七区侯寨乡侯寨社区面积0.099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其中工业用地0.0912公顷、公路用地0.0023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05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地用于华润登封电厂引热入郑长输供热管线工程项目,规划用途为供热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 ||
二七区侯寨乡侯寨社区 |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 ||
工业用地 | 0.0912 | 147.0000 | 87.3000 | - | |
公路用地 | 0.0023 |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0057 | - | |||
合计 | - | 0.0992 | - | - | - |
五、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 补偿安置费用 | 社保费用 | 青苗补偿费 | 附着物补偿费 |
二七区侯寨乡侯寨社区 | 14.5824 | 8.6602 | 0.0000 |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据实计算。 |
六、安置对象
二七区侯寨乡侯寨社区及其被征地农户。
七、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等。
八、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
联系人:任海蔷 联系电话:0371-68884680
九、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侯寨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