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2025年12月25日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注销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出具了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郑资规(二七)许注销字〔2026〕2号),即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01032025XS0009567号)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2025年12月25日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注销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出具了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郑资规(二七)许注销字〔2026〕2号),即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01032025XS0009567号)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