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