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组长:胡晓旭 成员:贾志超、靳晓光、申亚宏。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
二、预警预防
1. 预防为主: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对学校、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换岗。
2. 加强监测:构建街道、社区(管委会)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重大节日值班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及时传递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 及时预警:街道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并及时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信息报告
社区、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至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
1. 立即调查清楚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拨打医疗救治120;
2.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
3. 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4. 中毒人员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凡吃过同样食物者,无论是否发病,均应到医院检查;
5. 卫生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公安派出所立即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以便做好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6. 尽快查清案情,防止事件扩大;
7. 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及时向区政府提出提升和响应级别的建议;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结束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街道组织事发地社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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