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依据《郑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二七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饮食等环节中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造成伤害人数1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一次食物中毒事件有人员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街道认定的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控制事故发展,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对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街道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阅批准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尽心尽责做好区属有关部门的配合及现场处理工作;
5.办事处财务科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二)街道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科,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街道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街道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5、专家咨询组:会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综合组:会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做好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及对外宣传。
四、事故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1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街道和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街道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区食安办和政府报告。保证15分钟内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新闻发布工作,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二)进入应急响应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迅速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三)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要做好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强化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六、 后期处置
(一)配合上级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二)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食安办和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