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248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247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的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郑州市二七区兴客隆百货超市购进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1.1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2mg/kg;噻虫嗪‖3.1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3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5112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51125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