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馒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326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323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的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郑州市二七区李有涛便利店购进的1批次胡萝卜,噻虫胺║0.40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郑州市二七区郑小龙粮油店购进的1批次姜,噻虫胺║0.93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郑州市二七区郑小龙粮油店购进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0.10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04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5112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51125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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