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制品、水果制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119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15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的样品4批次。
1、郑州市二七区谷稻边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2500px²║0.0269mg/2500px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市二七区谷稻边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骨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2500px²║0.0354mg/2500px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市二七区尚鱼湾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凉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2500px²║0.0298mg/2500px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4、郑州市二七区尚鱼湾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大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2500px²║0.0250mg/2500px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21008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21008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