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317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304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的样品1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黄河科技学院购进的1批次姜,噻虫胺0.60mg/kg,标准规定不得高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购进的1批次姜,噻虫胺2.28mg/kg,标准规定不得高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河南广煜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河南广煜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河南德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1批次黄金桂(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河南德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1批次石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郑州市二七区华豫川酒家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44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郑州市二七区春至豆花鱼餐饮服务店购进的1批次清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郑州市二七区华豫川酒家购进的1批次鲈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郑州市第十九中学使用的1批次黑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0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郑州市第十九中学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郑州市二七区新隆嘉生鲜超市购进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2.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高于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郑州市二七区李鹏飞蔬菜商行购进的1批次上海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高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20830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20830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