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促进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等方式,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等食品经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餐饮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效能和质量,有效防控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任务分工
(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单,全年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120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依规处理。
(二)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落实上级交办的检查任务,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移交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跟踪、反馈。
(三)规范大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地区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农村集体聚餐向食品安全状况较好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转移,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优秀每年至少检查1次;良好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2次;一般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2-4次;差原则上每年至少3-4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四)持续做好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货物的监管,督导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餐饮主体全面完成“豫冷链”企业端注册,及时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严格遵守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货物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防疫措施。
(五)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推行节俭用餐,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营造文明用餐氛围,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确保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
(七)及时组织监管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业务能力专题培训,计划组织2次针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豫食考核APP”综合使用效能,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
(八)落实上级交办的检查任务,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移交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整改、反馈。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二)重点时段。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节假日、“3•15”期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中高招等。
(三)重点检查对象。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家宴城等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旅游接待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乡村集体聚餐点,1年内存在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等。
(四)重点品种。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进口冷链食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饮品、乳制品、凉拌即食食品、糕点、自制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各季节时令食品、高风险食品及餐饮具等。
(五)重点内容。
1、各市场监管所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2、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实施情况;
4、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推行明厨亮灶和“6S”管理情况;
6、法律法规等规定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重点项目。
1、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餐饮服务,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2、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整改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应达到100%,监督检查时应对注册任用情况进行抽查,其中,全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率应达到100%,抽查结果记入检查结果记录。
3、有无采购、使用、加工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等国家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
4、有无在加工制作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食品制售场所环境卫生,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冷藏等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是否符合要求;熟食卤味、凉菜等冷食类食品制售是否符合要求。
6、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公示有关证件,线上线下和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有关规定。
7、有无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监督检查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任务与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度等具体内容做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制作《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文书,按要求归档、反馈和公示。
(三)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可根据每次检查实际确定重点项目,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四)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形式主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准确、客观、公正,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不得接受下级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接待或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