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郑市监文〔2019〕71号
检查结果:对辖区20所学校(其中包含1所无证小学,7所无证幼儿园)及周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督促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定期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目前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10所,阳光公示完成16所。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等有关规定。严格检查整治食品经营环境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饮食教育,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辨识能力。向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宣讲健康饮食消费知识活动,共同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