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加强公众聚集场所防火。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清理余火、关火关电。夜间营业的场所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动火动焊时要落实审批、清理、围挡、监护、处置等措施。
2、生产、仓储企业防火。放假停工企业应关火断电,并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未放假停工的企业,应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止人员疲劳生产。严禁人员在生产、仓储场所住宿,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
3、沿街门店防火。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要及时搬离住宿人员或进行有效的防火隔断。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用火用电。香烛、配电箱、电热器具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4、餐饮场所防火。要定期清洗油烟管道,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保持通道畅通,从业人员要经过消防培训。燃气使用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燃气要安装紧急切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燃气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私自拆卸燃气阀门等装置。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点火或触碰电气开关。
5、居家防火。及时对电气、燃气管线进行一次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燃气管线有故障要及时更换、维修。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对留守老人、儿童要加强监护关爱,防止引发火灾等意外。
6、养老机构、医院防火。养老人员、病患人群特殊,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检查,严禁违规动火动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