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第四条: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核查评估、会商核定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第七条: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获取并快速分析评估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上报相关灾情信息;视情及时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涉灾部门开展灾情会商核定;协助做好涉险群众的避险转移、受灾群众的应急救助工作。灾情稳定后,全面参与灾情核查核定工作。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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