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二七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工作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开门办公,工作时间不得从事炒股、玩电脑游戏、聚众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服务热情诚恳,不得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三、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四、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得逾期不归。
五、参加会议时,要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六、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公务活动饮酒。
七、对机关工作纪律实行日常督查与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日常督查由分管领导督促执行;抽查督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不定期进行。坚持每日对签到情况向各分管领导通报。
投诉受理:区应急管理局215房间;
信访及举报电话:0371-86667899,传真号码:0371-8617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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