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针对其他地区事故情况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成立9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各管委会、镇办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等情况。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同时,按照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AB班值班制度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值班值守备勤工作。截至目前,已抽查各类单位174家次,发现整改隐患356条,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22份,约谈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17人;检查企业2733家,发现整改隐患30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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