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4-04-16 2024-04-16
关于印发二七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二七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与省、市、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二七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扩面,区联席办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二七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要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宽松、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二七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实施联合抽查,做到“应联尽联”,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全面加强统筹谋划,深化落实部门联合监管

      联合抽查计划发起单位要积极会同参与单位,按照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有序推进和落实联合抽查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有关单位在省、市级清单和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联合抽查的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稳步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覆盖面。

      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省级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执行联合抽查任务,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对象“应上尽上”平台;及时导入并应用各类“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靶向性、精准度。发起单位要根据联合抽查操作规程的要求,细化联合抽查方案,在省级平台中创建联合抽查任务,并及时通知各参与单位录入联合抽查事项、接收联合任务、匹配检查人员,确保相关任务和考核指标顺利完成。在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省级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检查结果公示。

        三、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全面完成年度联合抽查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除季度性、专项任务外,各单位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于2024年12月1日前全部完成。区联席办将结合全区营商环境绩效考评指标和省级平台数据“无感监测”,重点从“计划制定、任务发起、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抽查结果录入”等方面,全过程对我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不配合开展联合抽查的单位、不按要求发起联合抽查计划的单位、不按规定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的单位进行督办,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二七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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