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卓园婴幼儿洗浴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3MA45JB360T;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城8号院3-107;经营者:刘伊晨
案由:郑州市二七区卓园婴幼儿洗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理结果:以上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相关规定。
给予该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24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