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威派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李青,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8号书香名邸9号楼1层18号
案由:郑州市二七区威派美容美发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处理结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的规定。
给予该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