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净化百姓就医环境,二七区卫健委于近期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梳理,梳理中发现,共计 6家医疗机构目前已经注销,经核实,其医疗机构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如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二七区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名单
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