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行政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处罚标准:对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可以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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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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