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郑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连云路分公司宠物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审批意见 | 二七环建表(2022)11号 | 2022-7-14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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