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 县级
2022-04-24 2022-04-24
二七区郭家咀水库恢复建设加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二七区郭家咀水库恢复建设加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二七区郭家咀水库恢复建设加固项目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郭家咀水库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对大坝整体进行除险加固,对溢洪道全段加固,增设快速泄水建筑物(新建泄洪洞等),建设交通道路1条,新建水库管理用房、防汛仓库及配套设施,增设自动化监测设施,库容恢复及清淤工程。

 

废气:1、针对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1]20号)、“《郑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施工工地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2、交通运输扬尘通过根据施工现场和工程内容合理安排同时施工的机械位置和施工程序,避免同一地点的污染严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多种耗能高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时段工作,从而减少废气产生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为进一步降低淤泥恶臭恶臭源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快清淤施工进程,晾晒场可适当喷洒除臭剂,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营地设置一个15m3的沉淀池,该部分污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针对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地,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中严格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废:1、施工生产生活区设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工程开挖利用后弃土和施工平台拆除土方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位置堆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