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 县级
2022-01-07 2022-01-07
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

河南   郑州   二七(区)  寿康路以东、右江路以南、鹤禄街以西、浔江西路以北区域

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3911平方米(约125.87亩),总建筑面积59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19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6.5平方米,建筑物总占地面积13664.29平方米,室外体育场总占地面积20422.68平方米,绿化面积21257.26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3400.77平方米。建设周期12个月。主要建设本项目地上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实验)楼、 图书办公楼、礼堂、食堂、宿舍、体育馆和其他用房。地下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库、机动车停车库(包含人防工程)、设备用房。建设体育场地并配套建设市政道路、绿化、地下管网及水电暖配套等工程。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师生日常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医务废水。

项目师生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后、医务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后,均通过学校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声环境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机组、变压站、厨房油烟净化装置配套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机动车辆行驶噪声和大型文体娱乐活动噪声等。项目变压站安置在专用设备房内,设备房采取隔声降噪设计,内墙、天花板和门窗均采用隔声建筑材料,基座增加减振垫块。

厨房油烟净化装置配套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要注意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管理单位应加强管理车辆的进出,保持车辆出入畅通,避免车辆进出时的怠速和鸣笛等现象。

项目采暖设备如空调机组,室外机置于屋顶,减小室内噪声地下车库机械通风采用低噪声机,并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特别是与外界相通的排烟通风口,安装频率匹配的消声装置,防止排气噪声和设备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

大型文体娱乐活动噪声等属于间歇噪声,运行时尽量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避免瞬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自教职工及学生日常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泳池过滤系统废物等和危险固废(医疗废物、实验室固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