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证明任选一);户口迁移证(迁到统筹范围外的需提供迁入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出国定居证明;已享受其他保险待遇的,提供退休证或者退休退职审批表;
退保人或死亡本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收益或代办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满60周岁以上的已经享受养老待遇的);
死亡本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开户银行存折(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若领取人非死亡本人,需提供领取人与死亡人员在关系证明并提供领取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存折(卡)和原件,留存复印件交行、农行、建行、邮政(任选一);
退保审批表(符合条件的未享受待遇人);
退保人与领取人关系证明(社区出具的原始证明.结婚证等)。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