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就业创业证》申领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本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本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受理后,即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即办即领。
86625090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1.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核实申请人信息。

2.制证。打印《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

3.领证。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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