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民政局 县级
高龄津贴业务办理指南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21〕113 )
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属驻郑军队离退休人员的老年人。
高龄津贴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作为始发依据,从年满80 周岁的次月起计发。80 周岁至 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 100 元高龄津贴;90 周岁至 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 元高龄津贴;10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 300元高龄津贴。
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发放,其他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二七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二七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即办
线下: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夏季)14:30-18:00。 线上:随时。
线下: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二七区政通路87号
0371-68186117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本人社保卡卡号。

线上申请:未办理我市社会保障卡的老年人,自年 满 80 周岁前 1 个月起,可通过“郑好办-亲清在线-高龄津贴” 提出申请。 

线下申请:未办理我市社会保障卡的老年人,自年满 80 周 岁前 1 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银行卡卡号。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符合高龄津贴条件的 驻郑军队离退休人员,由其关系所在的单位集中到街道(乡镇) 进行信息登记。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