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赵一航。
救助人数:1人。
救助金额:7500。
救助事由:事发地在火车站附近天桥,是属地管理,赵一航在天桥玩耍时被一陌生男子从天桥扔下,伤势严重,其家庭经济困难,伤人者也没有民事赔偿能力,所以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