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民政局 县级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申请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10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0371-68186792

1、户口簿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2、因病住院的提供入院、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原件;

3、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4、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