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一马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特困人员救助办事指南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三类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特困人员;(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六)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目前城市为1125元每人每月,农村787.5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三档制定,分别按不低于当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1月开始2000元)的10%(200元)、25%(500元)和60%(1200元)确定。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陇海东路188号院内社区和饮马池78号院内社区。
电话:66984113,66954913.

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还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办理程序:( 变化:由县级下放到乡镇一级)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并提出审核意见。公示:拟确认的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及时予以确认。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对确认的特困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相应的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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