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2份);
2.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 残疾人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等(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开);
5. 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 房产证明;
7. 申请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8. 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9.有关裁决、判决、协议等。
本人向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初审-----镇民政复审审批---交区民政入档并发放生活补助金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