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本着“群众信访无小事”的原则,对于每位来访者,民政干部要做到换位思考,真正为来访者排忧解难。二是要加大初访调处力度,对来访者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合理的诉求要切实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对不合理的要搞好教育、疏导和说服,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访。三是要加强跟踪回访力度,对经初访调解处理完结的信访案例,做好定期不定期跟踪回访,适时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防止重复上访,并建立信访档案,加强排查,防范未然。对由于种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如“三老”对象的“三难”问题,退伍军人安置遗留问题,在初访调处的基础上,定期实行回访,及进掌握信访人动态,听取反馈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对转交给有关单位办理的信访案件也要及时跟踪、协调、催办,了解进展情况,促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五是坚持以事定责,变越级上访为属地息访。六是要强化信访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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