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户籍室 县级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德化街派出所户籍室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铭功路派出所户籍室 一马路派出所户籍室 福华街派出所户籍室 建中街派出所户籍室 大学路派出所户籍室 蜜蜂张派出所户籍室 五里堡户籍室 淮河路派出所户籍室 京广路派出所户籍室 长江路派出所户籍室 人和路派出所户籍室 嵩山路派出所户籍室 侯寨派出所户籍室 马寨派出所户籍室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回豫落户
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免费
沿河路9号 沿河路9号 沿河路9号 沿河路9号 京广中路9号 保全街5号 郑大市场南街1号 蜜蜂张街66号 合作路北头临铁路 郑密路9号 祥云路55号 京广南路66号 沅江路94-27号 淮南街52号 南四环嵩山南路东300米路北 思源路与林荫北路十字路口西南角 米路西
0371-86251017 0371-86251017 0371-86251017 0371-86251020 0371-86262985 0371-86262973 0371-56760985 0371-58615382 0371-56760980 0371-68010593 0371-86250808 0371-86250818 0371-58586118 0371-68959118 0371-68821696 0371-86251160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1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国外出生人员入境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国外出生人员出生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国外出生人员的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4、国外出生人员父母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
5、国外出生人员属非婚生育的,申请人需提交非婚生育说明;
6、对出生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国内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7、上述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同时提供翻译公司资质复印件;
8、对于国外出生人员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申请回豫落户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落户地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国籍认定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