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教育局 县级
2021-12-31 2021-12-31
二七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权限

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现将二七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纪委监委: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查处或督办发生在教育系统政风建设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区委宣传部:大力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工作,着重宣传我区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突出做法。

(四)区教育局:负责创建二七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的日常工作和汇报材料;负责指导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和辖区学校对照评估认定细则标准,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数据。负责完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档案;负责指导辖区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整治达标工作和档案整理。

(五)区政府教育督导中心:负责二七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整体协调、培训和指导;负责二七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材料、数据的收集整理;负责二七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迎检方案制定。

(六)区发改委:将教育事业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将教育发展和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教育布局等纳入相应规划并立项、审批。

(七)区编办: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八)区科技局:负责学校科技教育和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九)区财政局:负责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2.5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各项区级配套资金做到配套及时,足额拨付;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并由教育部门自主安排使用;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两免一补”资金落实到位。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做好全区各学校购置图书、教学仪器等事宜的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研究落实教育发展财政政策,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依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负责对教育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

(十)区人社局: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并协调财政部门足额发放。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十一)区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学校教育配套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

(十二)区卫健委:实施学校卫生监测,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工作和食品卫生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十三)区审计局:负责对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十四)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教育系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落实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组织和实施中小学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着力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建立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五)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教育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认真规划好中小学建设用地,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障教育与城市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相适应。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教育用地不流失。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十七)区税务局: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十八)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近三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留守儿童情况登记,汇总情况。负责与相关单位协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体系,制定相应措施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有留守儿童之家或实施了其它具体的关爱留守儿童措施。

(十九)区妇联:与相关单位协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体系,制定相应措施并落实好。

(二十)区残联:关爱残疾儿童,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二十一)二七公安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打击危害师生的各类犯罪;督查区局各部门、派出所履行学校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方面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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