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基层政务公开
二七区教育局 县级
2021-01-25 2021-01-25
二七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教人【2017】69号)精神,对乡村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考核,对于合格人员,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在编在岗教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500元生活补助;交流支教的城区教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00元、700元生活补助。

按照《二七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区侯寨乡侯砦小学、侯寨乡中心幼儿园、马寨镇培育小学、先锋路小学、马寨镇中心幼儿园、郑州市第五十三中学教职工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500元,其余原侯寨乡(含侯砦小学盆刘教学点)及马寨镇各公办中小学教职工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700元,此项补助不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助,所需补助经费,由市、区按1:1比例承担,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城区教师到生活补助发放500元的乡村学校交流支教的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700元,到生活补助发放700元的乡村学校交流支教的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900元。此项补助不得冲抵支教教师交通补,所需补助经费,由市、区按1:1比例承担。市级经费随指标文件下达,县级配套资金已列入年初预算。

按照《二七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我区教育局从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教师补充、教师待遇等各方面加强管理。第一,加强乡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乡村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在乡镇中小学校完善党组织建设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党员力度。建立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素质。第二,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培训机制。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联动机制,对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第三,每年公开招聘教师,签订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最低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适时安排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第四,严格按照细则中补助标准落实农村教师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到乡村学校交流支教1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在支教期间按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00或700元生活补助。

总之,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建立了乡村教师工作专项督导考核制度,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了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乡村教师各种政策的落实。

自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到位,极大提高了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缓解了农村教师由于路途遥远造成的交通以及误餐补助的矛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教师队伍,还出现了城区教师自愿提出调到农村学校从教的良好势头,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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