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二七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促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基层学校及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和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无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师[2018]18 号)和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郑教师[2021] 6 号)中有关规定。
5.在2021-2022学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6.积极参与区教育局组织安排的各项师德工作。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把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人员选拔出来。
2.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推荐结果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师德先进个人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各单位可自愿申报1名候选人。
4.区教育局将对二七区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被认定为二七区区级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与教师教育课联系,相关申报表格单独发送。
2.申报人需提供的工作单位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学校党支部出具党风廉政证明。
3.此项工作为各单位自愿申报,区教育局遵循公开推荐、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