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各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评选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二七区三好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
(二)局属各中小学、子弟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将评选结果报局教育科审批。
(三)各中心校所属学校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中心校审核后,统一报局教育科审批。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普通高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河南省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2019年修订)》,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各门功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体育方面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受到师生的好评。
三、报批时间及要求
(一)各校必须按通知要求,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公示不少于三天,并将公示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和审批表一同上报教育科204室。
(三)各单位于5月21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区级三好学生的推选、上报工作,电子稿以学校名字命名打包传至65590565@qq.com,逾期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