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内容、资助标准及资助范围:
(一)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资助对象:1.脱贫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2.监测对象中的“风险未消除户”;3.残疾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如:1.脱贫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2.监测对象中的“风险未消除户”;3.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疫情水灾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原因的学生。
2.郑州户籍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对象是郑州户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含郑州市所有下辖区县户籍),如孤儿,特困救助学生,事实无人扶养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一级或二级残疾学生,一级或二级残疾人子女,本人或近亲属有重大疾病等。
二、申请资助流程:
1.家长申请;2.学校评审认定;3.上级部门审核批复;4.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