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郑州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实际,我区近年来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如因疾病、发育迟缓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缓入学,请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二七区教育局教育科207室,填写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完毕后存档。来年按照当年入学文件要求正常参加报名即可。
二、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如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正常在校就读,时间周期较短的可以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如周期较长确实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请家长参照如下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1.因病休学请到郑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缴费凭证、住院清单或购药交费流水单等就诊凭证;
2.由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提交书面休学申请;
3.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上交学校班主任处,由学校落实情况,如情况属实,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学籍系统提交休学手续;
4.学籍系统休学申请审核通过后,告知家长休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