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辖区各小学: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小学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
(二)报名手续: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招生年龄并报区教体局备案,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四个月(即2013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全部入学。
(四)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五)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按照“统一报名、统一登记、统一分配”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登记,经审查同意,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我区城区共设置18个报名点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京广铁路以东的到德化街小学报名点报名;
京广铁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以东的到京广路小学报名点报名,大学路以西的到棉纺路小学报名点报名;
陇海路以南、航海路以北、大学路以东的到苗圃小学报名点报名,大学路以西、兴华街以东的到路砦 小学报名点报名,兴华街以西的到齐礼闫小学报名点报名;
航海路以南、长江路以北、京广路以东的到祥云路小学报名点报名,京广路以西的到大学路小学报名点报名;
长江路以南、南三环以北、京广路以东的到长江东路第二小学报名点报名,京广路以西、大学路以东的到大学路第二小学报名点报名,大学路以西、嵩山路以东的到92中小学部报名点报名,嵩山路以西的到工人南路小学报名点报名;
京广路以东、南三环以南、漓江路以北的到佛岗小学报名点报名,漓江路以南的到运河城实验小学报名点报名;
京广路以西、嵩山路以东、南三环以南、高铁以北的到陇西国际城小学报名点报名,高铁以南、南四环以北的到四季路第二小学报名点报名;
嵩山路以西、郑密路以东、南三环以南的到嵩山路学校报名点报名;
郑密路以西、南三环以南的到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报名点报名。
(六)妥善解决好拆迁户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城区拆迁户,原地安置的,原则上在原址就近入学;拆迁安置到其他地方的,按拆迁协议,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七)关注民生,认真解决好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1.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的入学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依法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智力残疾学龄儿童可入二七区辅读学校就读;盲、聋哑儿童可入市盲聋哑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儿童也可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关注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入学,进一步加强孤独症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引进,妥善安排好孤独症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2.认真解决好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入学问题。辖区各学校要在不违背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对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伤致残人员子女以及残疾儿童等特殊人群,在入学时提供帮助并给予照顾。入学后,按照《二七区贫困学生资助办法》的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及其监护人申请资金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八)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一年级的班额,确保大班额零增量。
(九)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超范围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对因病不能按时入学的学龄儿童,必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区教体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十)南部城区中心校所属小学的招生工作要与市区小学同步进行。侯寨中心校、马寨中心校所属小学的招生工作,根据本意见精神,由中心校统筹安排。
(十一)辖区内各子弟小学按各自特定的招生对象进行招生。条件许可下,要尽可能招收附近其他适龄儿童入学,以缓解全区适龄儿童就学压力。辖区内各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三种意识。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是适龄儿童进入学校的第一堂课,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好这项教育活动。首先,要树立课程意识。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门课程,学校要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落实课程育人。其次,要树立服务意识。学校和教师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学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落实服务育人。第三要树立分享意识。每一个孩子都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无限的期待跨入校门,教师要学会分享孩子的喜悦,分享孩子的幸福,落实分享育人。让孩子喜欢学校,喜欢老师,喜欢上学。
(二)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制定学校入学工作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小学入学工作预案,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三)提升招生工作管理水平。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由小学组织新生报名、收集新生信息,由教体局全面统筹,统一进行审批录取。引入使用郑州市小学入学信息平台,依据系统信息对新生入学的各类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分类、汇总,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容载量,分类分批进行录取和调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查处。
(五)继续实施便民服务。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优化报名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扩大深入社区招生的规模,要在新生报名前2天将招生简章张贴于校门口和责任区主要街道及社区,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分成若干招生小组,深入社区进行招生宣传、咨询,并进行现场招生。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责任区招生,切实保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六)认真做好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证书,建立义务教育档案,并在9月20日前建立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提高管理水平。